close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說明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網圖

 

計畫緣起

  前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局)於民國79年辦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期藉由捷運軌道運輸改善交通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水準,均衡都會區發展及提昇生活環境品質。該處續於87年完成「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建議整體路網共69.3公里。嗣後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至88年7月後移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繼續辦理後續推動事宜。 
  鑑於高速鐵路已營運通車及配合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建設政策,致使前期整體路網規劃報告內容已與現況不符,應有重行綜合檢討之必要。案經高鐵局衡酌臺中都會區之整體運輸需求發展,再行檢討捷運路線,原則採分期興建方式辦理,於93年3月22日將「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優先路線規劃」報告書陳報交通部層轉行政院審議,報告書中建議優先興建由高鐵臺中站至臺中市北屯之捷運綠線,93年11月23日奉行政院核定辦理,計畫名稱調整為「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計畫概述

  本計畫路線東起自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以高架型式沿松竹路西行跨越臺鐵再左轉至北屯路,沿北屯路至文心路四段路口前右轉文心路,經文心南路由中山醫學大學後方轉到建國路,並跨越環中路高架橋及穿越中彰快速道路後,沿鐵路北側跨越筏子溪進入高鐵臺中站區。路線全長約16.71公里,其中高架段約15.94公里,地面段約0.77公里,行經區域包括臺中市北屯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南區及前臺中縣烏日區,設置18座車站(計畫路線如圖),並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北屯機廠。

 

規劃紀要

 

    1. 本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93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二五次會議審議:「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93年12月13日環署綜字第0930091420號函),定稿本於94年7月14日經行政院環保署以環署綜字第0940052011號函同意備查。
    2. 本計畫94年7月至96年7月第一期總顧問服務已完成總體工程基本設計,第二期總顧問服務案係於96年7月11日簽約委由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另土建細部設計已於96年7月至8月陸續完成招標作業並簽約,目前土建細設除皆已完成相關測量、鑽探及管線試挖等配合工作外,並已完成土建主體工程細部設計期中成果提送,後續將配合核心機電系統標作業辦理土建細設期末成果及招標文件。
    3. 「臺中都會區捷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行經臺中市北屯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南區及前臺中縣烏日區,本案用地取得共分3個都市計畫案辦理,其中臺中市轄段2個、前臺中縣轄段1個,辦理現況說明如下:
    4. (a)臺中市轄段北屯機廠、G0、G3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部分係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用地取得作業,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臺中都會區捷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捷運機廠)」,本案於98年8月11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2次會議審議通過,目前臺中市政府正辦理區段徵收發價作業中。

 

      (b)臺中市轄路線段部分為G4至G13車站及G15車站北側,其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之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案,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694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G6、G9車站部分因超過原公展範圍,已分階段審議,目前本都市計畫案(不含G6、G9車站)已於98.8.18發布實施,G9車站部分已於98年10月8日發布實施,僅剩G6車站尚未完成法定程序。

 

      (c)臺中縣轄路線段部分為G14、G16車站及G15車站南側,其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之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烏日都市計畫(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前臺中縣政府正辦理修正都市計畫書圖作業中,待修正完成後即可送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



  1. 本計畫原奉行政院93.11.23函示原則同意後,高鐵局隨即配合預算編列配合執行總顧問相關招標工作,惟經基本設計作業後因規劃年期迄今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大漲,耐震標準調整及及確認管線遷移等,致建造總成本超出原提列數額,計畫工程建設總經費及建設期程等經重新檢討後,由高鐵局研提修正計畫書,98年5月13日奉行政院核定。 
  2. 交通部於97年9月1日召開本計畫後續推動事宜研商會議,決議由交通部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後續設計施工事項。交通部、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並依據前揭會議結論,於97年11月15日完成簽署「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 。

 

  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業於93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25次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定稿本並於94年7月14日奉環保署「同意備查」。

 

 
    • 點閱: 150756
    •  
    • 資料更新: 2011/10/6 11:28
    •  
    • 資料檢視: 2012/12/10 14:24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又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